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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1    文章来源:    点击量:
 

       项目概况:
       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现对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 38000.00元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全新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及院方要求。
       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3年,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提供3年质保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11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智博集团8楼)。支持电话报名。联系电话:60331389。
       3、议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09月15日下午15:00分。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项目工地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文仲大道交叉口)。
       四、议价当天须提供材料
       1、议价当天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参与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人为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需装订入议价资料内。
       3、提交详细议价资料三份(一正两副),内容至少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清单(包含:单价、总价、投入人员配置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服务方案、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不少于三份的近三年的类似业绩以及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并加盖公章,胶装密封。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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