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1)0509-1号
2、预算金额:0.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3包 | 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药品配送项目三标段(二次) |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汇街5号 | 89.9498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卜有康(组长),王爽,陈蓉,王希霞,孙炳玺,刘晓琳(业主代表),权晓晓(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20%收取,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331389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
2.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99号附1号1号楼20层200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297687
3.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6135
七、报价明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