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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进修须知
发布时间:2026-08-12    文章来源:    点击量:
 

一、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2.不接收无资格证、执业证者,护理人员应持有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
  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否则不予接受。
三、报名方式
  进修学员须填写附件《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修申请表》,并将该申请表(单位签字盖公章)扫描件、个人护士资格证扫描件、执业证扫描件于拟进修前一个月的20号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ysfyhlb20226916@163.com并电话告知我院护理部。
  报名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邮件标题须标注为“姓名 选送医院全称 X月X日进修报名”。
  2.无法提供执业证书信息者概不接收,执业证书注册地必须与选送单位公章一致。
  3.未通过预报名而直接到院者不予接收。
  4.应携带工作服(无字),如没有,请在网上自行购买。
四、现场确认
  通过预报名的,到院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员申请表原件(需单位签字盖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进修学员姓名、进修时间、进修科室(需单位盖章)。
  3.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
五、现场确认时间
  每月1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衢院区科教办公楼4楼护理部。
  联系电话:护理部0379-63296916
六、注意事项:
  1.进修收费标准:进修人员200元/人/月,学员报到后应按照护理部要求及时全额缴纳相关费用,对口支援单位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协议免收进修费。
  2.进修人员具备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后,我院安排其到相关科室进修学习。
  3.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必须服从我院管理,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指导,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4.我院不负责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住宿安排及工资、绩效等各项费用。
  5.进修人员不服从我院管理的,我院有权终止其进修,不予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6.进修人员须严格执行进修培训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进修专业,对提前结束进修或随意变动进修专业的,不予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7.进修人员在我院进行的医疗业务活动中,不得违反卫生医疗行业“九不准”规定。
  8.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院将终止进修。

  附件: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修申请表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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