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9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69000.00元
最高限价:3769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116号-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1包 | 1015000.00 | 1015000.00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116号-2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2包 | 1385000.00 | 1385000.00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116号-3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3包 | 130000.00 | 130000.00 |
4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116号-4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三批4包 | 1239000.00 | 1239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为提升孕产妇、儿童急诊急救能力、建设豫西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网、建设豫西母胎医学中心并创建特色专科、深化儿童健康“五小”专项行动,依据《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现进行第三批次设备采购。
5.2采购范围:1包主要采购儿童心理健康、发育评估、感觉统合训练、膳食教学等智能化系统及教具设备;2包主要采购儿童及成人体质检测、营养分析、健康筛查、康复训练等医用智能设备;3包主要采购口腔诊疗设备;4包主要采购耳鼻喉检测、睡眠监测、前庭功能检测等专业医用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衢院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文仲院区: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南角;嘉豫门院区:嘉豫门大街10号院)。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三年。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8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所投产品含X射线类设备的,除满足上述对应资质要求外,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供应商及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28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28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