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院务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综合陪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文章来源:    点击量:
 

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综合陪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5日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6)0095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综合陪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为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患者多元化照护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三方陪护公司,提供综合陪护服务,包括免陪照护服务和母婴护理服务两大板块。在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自愿选择前提下,以一对一或一对多服务方式为有陪护需求的患者及孕产妇提供陪护服务或专业母婴护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3实施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5.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采购人规定的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中标方需对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服务质量、安全、劳动纠纷等情况负责并依规处理。
5.5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28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280666

 

 


版权所有: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豫ICP备10025229号-1
通衢院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文仲院区: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南角  嘉豫门院区:嘉豫门大街10号院
急救热线:0379-63232120  咨询电话:0379-69981001、69981002、63258363  优质服务办公室:0379-65989881
“互联网+护理服务”咨询电话:18623750293  犬伤处置、各类疫苗接种设置在急诊科,咨询电话:0379-63271215、63271201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作为疾病诊治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豫公网安备410311020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