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92000.00元
最高限价:189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 | 1120000.00元 | 1120000.00元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 | 420000.00元 | 420000.00元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3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 | 352000.00元 | 3520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采购内容均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软件升级及质保期内外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标段采购需求如下:
1标段: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台;
2标段: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
3标段: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台式裂隙灯1台、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同视机1台、手持眼压计1台。
本次采购设备均为我院开展新生儿眼病普筛及眼科新业务所需。(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3个标段;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人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0:00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1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1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