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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文章来源:    点击量:
 

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4-142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0000.00元;最高限价:49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共1个包,主要采购内容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并将“两库”和智审规则嵌入,发挥药品使用、诊疗项目使用事前预警提醒、事中整改的功效,引导医务人员自觉遵守临床诊疗规范和医保管理政策,依法合规、合理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和计费收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5.4交货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5.5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质保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5室)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2、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36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0379-62361181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郭老师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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