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会议室、接待室提质升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会议室、接待室提质升级项目;
2.2 项目编号:LHGL-2023-011;
2.3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洛龙区文仲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内,包含妇幼楼三楼会议室(约250m2)、五楼会议室(约80m2)、接待室(约20m2)提质升级项目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采购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2.5 建设地点: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内;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包;
2.7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100%,预算控制金额411616.98元;
2.8 工期:20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2.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 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领取文件信息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文件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2023年02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4.3 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
本次项目为线上报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上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hnlhgcgl@126.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代理机构: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谷女士
电 话:0379-65180806
邮 箱:hnlhgcgl@126.com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郭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