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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司法鉴定所辅助设备项目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6    文章来源:    点击量: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司法鉴定所辅助设备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并已报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以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2年0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
意见请反馈至我单位或代理公司,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采购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代理机构: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谷女士
电 话:0379-65180806
邮 箱:hnlhgcgl@126.com
附件1: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及技术参数清单公示
附件2: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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