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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文章来源:    点击量: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HM-202203-09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内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衢路院内污水处理站每天处理大约400吨污水,嘉豫门院区污水站每天处理大约100吨,两院区合计每天处理500吨污水。现对消毒环节中的消毒粉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预算金额为206955元,其中一标段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粉控制价金额为145635元,二标段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控制价金额为61320元,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工期(供货期):供货期为1年,每月按需供货。
7、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及经销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四、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65号港兴大楼3楼;
(3)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书。(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购买磋商文件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65号港兴大楼3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9-63296908
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65号港兴大楼3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1126788
十、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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