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灭火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NWXLY(2021)0803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MFZ/ABC3型干粉灭火器1455具,MT/3型二氧化碳灭火器118具,MP/3型水基灭火器13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注:以上采购货物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须按预估数量乘以货物单价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乘以货物磋商时所报单价进行结算。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15万元。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3日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2021年8月16日;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二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
马伟(组长)、郭书卿、刘自军(采购人代表)
七、磋商结果:
成交人名称:洛阳市钱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高新开发区河洛路9号5幢2-负105、106、107、108
成交金额:132011.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21年8月17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379-63296908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60751/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电 话:0379-63296936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