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正置三目显微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1. 项目情况说明
1.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正置三目显微镜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HBHJ2105-HN-049
1.3.预算金额:7万元。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5.采购需求:采购正置三目显微镜1套,详见询价文件。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备案标准
1.7.质保期:一年
1.8.政策落实: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2. 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2.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1.2供应商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2.1.3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1.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者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2.1.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2.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4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3.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27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3.3 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符合第2条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询价文件时核对原件)
4、询价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本次采购不退还响应文件。
5.1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并提交电子版一份。
5.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其他注意事项:
6.1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清晰可见。
7.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379-6329690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13732699308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