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院务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文章来源:    点击量: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105-HN-05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一标段

消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8.7万元

8.7万元

2

二标段

高低压配电室等部位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13万元

13万元

3

三标段

南北院区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9万元/年

9万元/年

4

四标段

住院楼11、12楼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12万元

12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体满足以下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消防安装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三标段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完成注册(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加盖公章);
  2.4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相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发售信息
  3.1.1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1.2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3.2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3.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
  3.3.2提供“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4.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15时00分;
  4.2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五、磋商有关信息:
  5.1磋商时间:2021年06月01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不被受理。
  5.2磋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上发布。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96908
  采购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13732699308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2021年05月19日


 

 


版权所有: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豫ICP备10025229号-1
通衢院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文仲院区: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南角  嘉豫门院区:嘉豫门大街10号院
急救热线:0379-63232120  咨询电话:0379-69981001、69981002、63258363  优质服务办公室:0379-65989881
“互联网+护理服务”咨询电话:18623750293  犬伤处置、各类疫苗接种设置在急诊科,咨询电话:0379-63271215、63271201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作为疾病诊治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豫公网安备410311020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