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院务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文章来源:    点击量:
 

  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西工区天仁凯旋商务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X(LY)2021-2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一标段

0

0

2

二标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二标段

0

0

3

三标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三标段

0

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招标共3标段。(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财务审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9)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10)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3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三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3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天仁凯旋商务8楼
  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4、售价:500元人民币/本,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天仁凯旋商务8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天仁凯旋商务8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邮箱:zcb63296908@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99号附1号1号楼20层20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768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2021年3月8日


 

 


版权所有: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豫ICP备10025229号-1
通衢院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文仲院区: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南角  嘉豫门院区:嘉豫门大街10号院
急救热线:0379-63232120  咨询电话:0379-69981001、69981002、63258363  优质服务办公室:0379-65989881
“互联网+护理服务”咨询电话:18623750293  犬伤处置、各类疫苗接种设置在急诊科,咨询电话:0379-63271215、63271201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作为疾病诊治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豫公网安备410311020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