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9月19日18:00,通过扫描二维码投递简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再修改,请慎重填报。
4、报名应聘人员需对应聘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未入职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予以辞退。
四、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0年9月22日18:00前。
2、审核方式与材料。
医院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信息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初审材料如下:
(1)本人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2)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且已离职的需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其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岗位聘任证书扫描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初步拟定为9月下旬,具体安排将提前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七、公示与拟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八、纪律与监督
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高铁龙门站对面)
网 址:http://www.lyfybj.net.cn
联系人:金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纪检监察室)
传 真:(0379)63258363
邮 箱:lyfyrsk@126.com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