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8号)、《关于印发〈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60号)、《关于印发〈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67号)、《关于印发〈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7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49号)要求,现就规范整合我市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静脉高营养治疗”等41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乳牙期错合矫治费(常规)”等189个口腔等4类价格项目。
二、对“乳牙期错合矫治费(常规)”等189个价格项目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价格政策咨询电话: 69981028。
附件:洛医保〔2026〕20号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