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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文章来源:    点击量: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3 号)、《关于印发〈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3 号)、《关于印发〈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55 号)、《关于印发〈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18 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 号)要求,现就规范整合我市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131 碘-甲亢治疗”“荧光检查”“听性脑干反应”“变应原皮内试验”等 632 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放疗模拟定位”“盆腔检查”“耳内镜检查费”“变应原皮肤试验费”等 316 个放射治疗类、妇科类、耳鼻喉科、体被系统类价格项目。
      二、对“放疗模拟定位”等 313 个价格项目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价格政策咨询电话: 69981028

 附件:洛医保〔2026〕12 号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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