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1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并于2020年3月18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院党委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3月18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院党委书记闫新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成立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闫新,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茅华宇,党委委员、副院长韩晓慧、赵飞、肖延民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整改落实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整改工作督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茅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主动认领,剖析根源。4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委书记闫新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部门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
4月16日,院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四)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院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院党委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检查、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牵头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院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药械采购配送方面党委及班子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缺乏党建引领,廉政风险突出。医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及市委要求上存在较大偏差。医院仅将药械配送作为一项普通业务工作,缺乏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导致问题多发。特别在改制期间,医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部分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及市委要求上存在较大偏差,甚至出现“家长制”管理、“一言堂”现象,逐利思想严重,党建流于形式,部分医护人员价值观扭曲,医院公益属性大打折扣,出现“高危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方案》《“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3月27日,院党委对原来的5个党支部重新划分设置为16个,4月3日各支部按照程序均已完成换届选举。划分后的党支部,支部书记、支委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得到增强。4月29日,我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三是强化党性教育,落实从严治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制定中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中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成立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举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项目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廉政提醒谈话实施办法的通知》《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制度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廉政教育制度的通知》《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的通知》《“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的通知》《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管理规定的通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五一”“端午”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2020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共建立完善各类规范性制度、党文51个、院文92个、纪文28个,全方位扎牢制度的笼子,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2.合作办医方面医院党委及班子政治责任缺失,执行上级政策不坚决。医院党委及班子对合作办医没有从是否有利于公益性角度和严格执行政策的政治高度审视,仅从是否“获利”考量。2016年8月,省卫计委“豫卫纠〔2016〕3号”文件要求医疗卫生单位“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回归公立序列后未及时纠正。同时,在合作办医项目实施过程中,院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处处受制于外部公司,多数合作项目既未能带动学科发展,又未能为医院培养临床急需人才,外部公司甚至向院方下达指标,出现明显逐利倾向。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我院目前共有6个合作项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已全面中止合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医院党委纪委内控监管缺位,职能部门监管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医院纪委力量配置偏弱,改制期间医院“摸黑前行”,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流于形式。改制期内,医院纪委从未主动查办过一起案件,对于出现的违规合作办医、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视而不见。
整改情况:一是新领导班子到任后,投入大量精力狠抓办案工作,为充实纪检队伍,确保办案力量充足,特招聘一名财务专业人员,于3月9日到岗,并发出招聘通知再招一名法律专业的专职纪检人员。二是拓宽案源渠道,以畅通群众监督诉求为目标,建立健全举报信箱、举报本、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案件及时排查、筛选、初核,通过财务监督、定期走访、专项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发现的违纪线索,立即记录在案,介入调查。三是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成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招标采购范围、形式、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步骤等,制定完善项目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对违规合作办医彻底整改,对招标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追责。五是严肃问责追责,新一届领导班子到任后,巡察组转办案件5起,网络投诉3起,举报5起,院内调查1起,党政纪处分1人,免职、调整工作岗位2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扣发绩效3人,终止合作项目7项。
(二)廉洁纪律方面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没有建立规范有效的项目建设监督机制,没有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部分项目存在应招未招、招标不规范或违规招标等问题,为权力寻租留下较大空间。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一届党务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院除值班外约500人观看了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廉政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了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能力。要求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讨论,写出心得体会。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各支部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并对照整改,撰写书面整改报告。四是由纪委书记带队对全院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五是制定完善《项目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招标工作。六是对应招标未招标或违规招标项目进行调查追责。
5.合同签订、履行不严格,存在资产流失风险。2013年10月,市妇幼保健院与河南昊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公司方提供价值1900万元的磁共振、CT等6套设备,还款期限56个月,每月40万元,还款金额2240万元,第57月起双方按5:5比例分成。后又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回租购买合同,将以上设备以租赁物的方式卖给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约定分三次(850万元、520万元、530万元)付款给院方。同日,又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回租租赁合同,公司方将上述设备重新租给院方使用,租期60个月,总租金2381.78万元。但查阅妇幼保健院会计资料,发现公司方未向院方支付设备款190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放射科项目彻底整改,组成专题组解决此事,经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反复交涉,已取得设备所有权转让证明书及 1900万设备原始发票,目前设备已入库入账,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二是通过完善合同签订的相关管理办法,每一份合同签订生效前由我院法律顾问签字把关等措施,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纪律方面
6.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廉政制度约束不严,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遴选入口把关不严,为利益输送留有余地。改制前在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时没有签订廉政合同,2016年12月在遴选失败后,没有启动重新遴选程序,而是直接与既往合作的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改制之后合同到期也未及时续签购销合同和廉政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成中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规范医院采购各项廉政制度》《医院采购廉政制度》《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制度》《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供应商廉洁自律制度》《采购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医院采购各项廉政制度。二是已经完善遴选药品相关制度流程,已按制度流程进入遴选程序。
7.配送过程监管缺位,不能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事委员会作用形同虚设。在药品配送过程中,对违规附加条件配送听之任之。2012年5月,市妇幼保健院以10年药品配送权为附加条件,向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借款6600万元用于新区项目建设,至今仍有2600万元待还,致使九州通药业迅速形成垄断地位,2015至2018年间向妇幼保健院供应药品一家独大,2015年最高峰值达到99.31%,被市工商部门以“涉嫌不正常竞争”罚没资金1280余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调整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配送比例。2017年,医院通过招标引进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参与药品配送并逐步降低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的配送比例。2019年全年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及国药控股洛阳公司的配送比例分别为38.02%和49.59%;2020年1—2月份,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洛阳公司、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的配送比例分别为30.70%、52.69%、10.18%。二是停止九州通公司药品配送权。三是重新启动药品配送商招投标程序。四是按合同约定近几年已向九州通归还借款4600万,余款2000万按合同时限归还。
8.“双十”制度执行不严格,“亡羊”不能“补牢”。仅对药品“双十”情况进行了统计,缺乏药物使用合理性深度分析,未对使用异常的药品进行限制停用,失去了“双十”制度应有的作用,对违反“双十”制度的医务人员处理也不到位,达不到警示教育、合理使用、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临床药师的人员配备,增加频度和力度,对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进行更深度的分析。二是加强管理,一季度召开一次药品使用分析会,由主管院长亲自参加会议,对不合理用药人员进行约谈,停止不合理用药。三是对违反“双十”制度、进入“双十”医师的不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医嘱加大处罚力度。
9.耗材配送管理混乱,隐性腐败空间较大。配送门槛过低,供应企业鱼龙混杂。医院对耗材配送企业未实行动态管理,耗材配送企业在200家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固定了医院耗材目录,耗材目录中所有变动都要按相关程序(新耗材的准入、遴选等医院耗材管理制度)办理。二是明确所有的耗材采购都要上班子会通过后执行。三是整理出《2019年卫材供应商目录》《2019年卫材供应商供货目录》《2019年卫材供应商销量情况》。四是每月将耗材目录中的所有高值耗材使用情况报医务部、院领导,并在院内公示。五是建立高值耗材临时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临时采购高值耗材的管控。六是制定并完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停止供货。七是已完善遴选经销商制度流程,已进入遴选程序,将供应商的数量降至20家之内。
10.高值耗材使用缺乏监管机制,易发隐性腐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高值耗材使用监管机制,严禁科室自行采购。二是明确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科室,岗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开展对医务人员单一品种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测分析,对出现异常使用情况的要及时约谈相关医务人员,监测分析结果与其绩效考核挂钩。四是一季度召开一次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分析会,由主管院长亲自参加会议,对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人员进行约谈,停止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
11.缺乏惩戒机制,行业风气不正。个别耗材配送企业通过贿赂医院管理人员取得配送权,相关人员被查处后,配送权却未受到影响,带坏了行业风气。如2017年5月原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苏某收受郑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洛阳义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单位贿赂被查处后,上述企业耗材配送权并未受到影响,至今仍向医院供应耗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风、廉政教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讲政治作为首位要求、履职之魂,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思维和能力,坚持工作的原则性和预见性,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持之以恒把医院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抓常、抓细、抓长。二是中止郑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洛阳义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耗材配送权。三是完善了相关遴选制度,已进入遴选程序。四是建立并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发生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自公布之日起2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12.合作项目明显偏离“公益性”。一是外部公司逐利倾向明显,合作协议普遍存在外部公司利益最大化条款。合作办医过程中,医院品牌等无形资产被肆意利用,但却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外部公司附加条件违规垄断试剂耗材供应。二是医院可持续发展财力被提前透支,国有资产变相流失。改制期间,大量合作办医项目延续至今,“寅吃卯粮”,导致医院回归公立序列之后仍在还本付息,发展后劲乏力,加重了医院运行负担。同时医疗设备折旧期一般为6-8年,合作期满应划入医院固定资产的大部分设备已面临报废,国有资产缩水贬值。
整改情况:我院对对外合作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彻底中止合作。今后严格按照省卫计委“豫卫纠〔2016〕3号”文件要求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制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
13.合作办医过程中,外部公司投入设备价格不透明,医院利益严重受损。部分合作办医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资源优势,先行蓄意抬高设备报价获取不正当利益,再与医院约定“还本付息、按约分成”,从中捞取巨额好处。同时,在成本回收过程中,由于设定的还本付息价格虚高,直接推高了检验检查费用,间接加大了医院诊疗成本,成为“看病贵”的隐性因素。多数合同中仪器设备价格由合作方提出,院方不能确认设备价格,影响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其余大量设备外部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不予提供原始发票,医院也未进一步求证,而是盲目按照合作方提供的价格先行“还本付息”,再按约定分成,医院资产悄无声息流失。
整改情况:我院对对外合作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后严格按照省卫计委“豫卫纠〔2016〕3号”文件要求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制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
14.与贝瑞佳月子中心合作项目双方权责约定不明,合作以来医院未获收益,医院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中止合作,通过诉讼解决。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坚持驰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做好“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医疗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加快三甲妇幼保健院创建,通过完善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和预防出生缺陷,全面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做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9-63296936,邮政信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邮政编码:471000,电子邮箱:fezxsj@163.com。
中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