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31日0时起,我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这意味着患者到我院就医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全部按采购价收费。这是继2018年1月1日,我院正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又一项惠民举措。
医用耗材零加成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大医改措施,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2019年12月31日凌晨,信息系统平稳切换。
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继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改革的又一有力惠民举措。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医改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措施合理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更好的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实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务人员满意”的目标。
(宣传科 刘冰)